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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绿色通道”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4/20 11:03:48 】

 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绿色通道”

 

1.基层职称评审

对论文、科研、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硬性要求;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或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

2.定向考录和招聘

全省每年从乡镇公务员考录计划中拿出20%以上的岗位,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拿出10-15%的岗位。省属国有企业每年按照新聘用职工总量5%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

3.升学加分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4.提高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非县城所在地乡镇工作的,级别工资可高定二档;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城所在地工作的,级别工资可高定一档。
‚招骋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非县城所在地乡镇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二级;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城所在地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一级。新录用(或招聘)到其他非县城所在地乡镇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可高定一档(或一级)。
ƒ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水科技人员,实行浮动工资,满8年予以固定并继续上浮。对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可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专项安家费。

5.安家、租房补贴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对企业新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按新吸纳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适当奖励,对留在当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适当期限的租房补贴,让更多高校毕业生留赣就业。

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稳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107号)

2.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7]12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