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司函〔2015〕 号
关于推选地级城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
网上宣传招聘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到省会以下城市(或区县)就业创业,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教育部将在2015年4—6月集中组织开展地级城市面向高校毕业生网上宣传招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活动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组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承办,将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网www.ncss.org.cn)上开辟专门栏目,免费发布城市简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及用人需求等信息。
二、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将联系人联系方式上报全国就业中心(上报表格见附件1),从本行政区域内选取3—4个地级城市参加此次网上宣传招聘活动,并将城市及用人单位有关信息于2015年3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全国就业中心(报送格式见附件2)。
各参加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点击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活动专栏,注册发布招聘岗位信息。
三、为确保招聘活动有序开展,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有关城市要加强对招聘信息的审核,杜绝出现歧视性信息和虚假信息,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四、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就业网站、微博、微信、QQ、短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本次活动的内容,及时通知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