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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毕业生办理报到及档案签转手续事项

【来源: |更新时间:2015/07/09 15:04:35 】

2015届毕业生办理报到及档案签转手续事项


一、江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公服务点地址、工作时间、交通路线和高峰期咨询电话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共有两个办公服务点:

1、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一楼服务大厅;

洪都北大道办公服务点办理报到、报到证改签、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档案接转等手续,联系电话0791—88556969;乘坐13路、16路、28路和旅游1线公交车,在“省广播电视大学”站下车即到。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2、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一楼服务大厅。

红角洲办公服务点办理学历认证、报到、报到证改签手续,联系电话0791-88556730、86765955;乘坐17路、242路公交车到“岭口路口”站下。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8:30-12:00,14:00-17:00)。

二、高校毕业生报到高峰期(71日至831日)咨询电话:

总机:0791-88556969转;外线直拨:0791—88507697、88519407、88517657。

三、省内院校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改签手续

改签最长时间为两年(自毕业时间算起)。对于办理改签手续的毕业生,在我中心办理流程如下:

1、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的

凭原报到证和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至我中心办公服务点办理。

2、原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

(1)需改派至新单位的毕业生

凭原报到证、原单位的解约函和有效的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至我中心办公服务点办理。

(2)需改派回原籍的毕业生

凭原报到证、原单位的解约函至我中心办公服务点办理。

四、省外院校毕业生来我省办理报到、改签手续

1、办理报到手续

对于省外院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的,其报到证报到地址须在省内。另对于已在校专升本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省级招办印章的专升本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由学校就业部门或档案室加盖印章)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科)及专科、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在我中心办理流程如下:

1)、江西籍毕业生回赣就业的

凭报到证、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复印件至我中心办公服务点办理。

2)、江西籍毕业生转回生源地的

凭报到证、毕业证复印件至我中心办公服务点办理。

3)、非江西籍毕业生来赣就业的

凭报到证、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及盖有省级招办印章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由学校就业部门或档案室加盖印章)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至我中心办公服务点办理。

2、办理改签手续

对于省外院校毕业生办理改签手续且需在我省调整的,其改签最长时间为两年(自毕业时间算起)。在我中心办理流程如下:

1)、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的

凭原报到证和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至我中心办公服务点办理。

2)、原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

(1)需改派至新单位的毕业生

凭原报到证、原单位的解约函和有效的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至我中心办公服务点办理。

(2)需改派回原籍的毕业生

凭原报到证、原单位的解约函至我中心办公服务点办理。

五、2015年省外高校江西籍毕业生档案查询、接收地址

接收单位: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代理部

接收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一楼办事大厅

接收人:涂老师 电话:0791-88556969

档案查询网址:http://www.jxjob.net

档案查询电话:0791-88556969

省外高校江西籍毕业生户口持报到证来本中心报到后,凭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户。

六、省内院校毕业生办理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

只有毕业一年内的毕业生(时限至毕业第二年的6月份)可补办报到证原件,超过此期限的毕业生只能补办《报到证遗失证明》。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1999届(含1999届)之后的毕业生

凭身份证提交书面遗失补办申请材料至我中心办公服务点办理。

2、1999届之前的毕业生

方式一:凭学校就业部门开具的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材料(需注明毕业生当年派遣去向)、盖有省级就业部门印章的毕业生分配花名册复印件至我中心办公服务点办理。

方式二:凭学校就业部门开具的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材料(需注明毕业生当年派遣去向)、当年派遣接收单位证明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至我中心办公服务点办理。

七、择业代理及其档案事项办理服务流程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我中心不再新办理择业代理业务。原已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我中心(洪都北大道办公服务点)继续提供以下服务:

1.已办择业代理的毕业生办理终止、派出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已挂靠在我中心的毕业生,需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办理完转出手续后方可终止择业代理。

择业代理期满一年且需按历届毕业生身份办理人事调出手续(计算工龄)的毕业生,请出具接收单位、原籍人才中心的有效录用函或商调函,并告知本中心工作人员所需办理的要求。

对于省外院校毕业生,须按毕业生身份派遣且接收单位在省外的,可凭择业代理协议书、报到证及有效的单位接收函至我中心洪都北大道服务点窗口开具《出省就业证明》后,回原学校所在省级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改派。待改派之后,持改派后报到证、接收单位调函及择业代理协议书转递个人档案。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

凭择业代理协议书、报到证、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至我中心洪都北大道办公服务点办理。

2)、需派遣回原籍的

凭择业代理协议书、报到证至我中心洪都北大道办公服务点办理。

2、档案转递与查询

1)、凡派往用人单位的毕业生调档时,必须持有报到证、调档函或协议书、身份证等.凡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须凭介绍信、报到证、调档函、身份证、方可调取档案。

2)、在本中心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需派回原籍时,凭其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即可调取档案。

3)、毕业生因升学需调取档案,凭入学通知书或调档函、择业代理协议书将其档案转出。

4)、因单位政审需要,凭政审调档函,身份证将档案转至用人单位。

5)、属计划外招生的毕业生,将其档案退回学校。

6)、非江西籍的省外院校毕业生因特殊情况寄至本中心的档案,凭报到证、身份证、调档函或学校的退函将其档案转出。

7)、毕业生当日办完转档手续后,我中心在2个工作日将档案以EMS形式发出。毕业生可在10个工作日到收档单位查询档案是否到达。

3、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可出具哪些与档案、户口相关的证明

档案存放证明、报到证尚未开出证明、政审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计生证明(未婚未孕证明、准生证证明)、户粮转移证明、集体户登记表及户口迁移证遗失证明。

4、查阅档案

查阅者需凭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或工作证查阅,并严格按照单位介绍信的规定执行查阅,不可随意增换查阅人员.

5、集体户口登记表及迁移证遗失,如何补办

需在市级以上报刊登记遗失,凭登报的发票或报纸和身份证来本中心出具遗失证明,再去南昌市彭家桥派出所补办。

6、身份证遗失,如何补办

需本人持择业代理协议书来我中心借取集体户口登记表,再到南昌市彭家桥派出所采集指纹,补办身份证。

7、如何办理一胎准生证明

1)、女方户口在我中心:女方结婚证、户口所在地计生服务中心或单位出具的计生证明、身份证来本中心办理。

2)、男方户口在我中心:男方结婚证、单位或本人流入地出具的计生证明方可办理。

八、流动党员手续办理常见问题

1、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问题:

因政策调整,我办2015年起不再接收省内高校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省外高校回原籍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凭介绍信来我中心洪都北大道办公服务点办理组织关系中转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转出问题:

已办理了择业代理的流动党员欲将党员组织组织关系转出,请携带《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和接收地基层党组织名称,来我中心洪都北大道办公服务点办理转出手续(以上证件丢失可用身份证复印件替代)。

3、党费的交纳问题:

流动毕业生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党费缴纳方式。按2元/月的标准缴纳,半年交纳一次,可由他人代交。交纳时凭《党费证》到我中心洪都北大道办公服务点办理,也可通过网上转账方式交纳,具体步骤参照江西省大学生就业人才网—“流动党员之家”—“党务指南”。

4、如何调取党员材料:

仍在择业代理期间的流动毕业生党员如需调取党员档案,需提供接收党员档案的基层党支部出具的“调党员档案函“来我中心洪都北大道办公服务点办理调档手续。

5、如何开具党员身份证明信:

已办理择业代理且组织关系落入我办的流动毕业生党员,在外择业、考研、报考公务员等情况需要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信的,可携带《流动党员活动证》来我中心洪都北大道办公服务点开具党员身份证明信。